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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市范围溶洞线索的公告

2026/10/29 城事通编辑部 1.5w 阅读 101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溶洞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专项调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6〕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溶洞清单查缺补漏“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函〔2026〕168号)等工作部署,为全面摸清全市溶洞、天坑底数,支撑南宁市溶洞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专项调查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溶洞、天坑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征集区域。本次征集工作覆盖全市12个县(市、区)行政区划范围。

(二)征集对象。本次征集覆盖全市12个县(市、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天然形成的溶洞、天坑,具体包括:

1.溶洞:即岩溶作用形成的人能进入的天然地下空间。包括平洞(即洞穴通道起伏平缓)、穿洞(即洞穴两端开口并透光)、脚洞(即常见于峰林平原、岩溶盆地、岩溶谷底的石峰山脚,由洪水在地下水面附件侵蚀、溶蚀形成的水平洞穴)、落水洞(又称消水洞,常指洼地、谷地底部或边缘消泄地表水的洞穴)、竖井(由落水洞进一步发育或洞穴顶板塌陷形成的深井状通道)。

2.天坑:即溶洞大厅崩塌或落水洞侵蚀扩大形成的峭壁环绕的岩溶负地形(通常口径和深度不小于百米,容积大于百万立方米,底部(曾)与地下河相连接)。

上述洞穴不包括以下情形:一是人工开挖的地下空间,如矿洞、矿井、公路/铁路隧道、隧洞等;二是溶沟、裂隙、漏斗、岩溶洼地等不属于地下洞穴的地表岩溶形态,以及人不能进入的微小地下空间;三是特殊情况,如人防工程、军事用途洞穴等。

二、征集内容

(一)溶洞具体位置:所属县(市、区)、乡镇、村屯、地名及大致坐标信息;

(二)溶洞简要情况:洞口大小、是否可以通行等简单情况,如有现场照片或视频请一并提供;

(三)线索提供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便于后续现场核实)。

三、线索报送渠道

(一)线上报送:可将线索信息发至电子邮箱gxnnsjck@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反馈南宁市溶洞线索;

(二)电话报送:可拨打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线索受理电话:0771-5609207;

(三)现场报送:可直接前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1006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3-1号)或线索所在地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现场报送线索材料。

电话及现场报送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征集说明

(一)我局将对线索提供者个人信息严格予以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合法权益;

(二)提供线索应当客观真实,不得虚构、捏造信息;

(三)收到线索后,我局将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实地核查,经核实确认的岩溶洞穴点位,及时纳入溶洞清单台账管理。

五、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

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提供准确线索,共同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特此公告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