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矿产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25〕8号)要求,我局委托广西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编制了《南宁市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为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共建共治过程,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要求,现将《南宁市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公示稿)》予以公告。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南宁市行政辖区,全市总面积2.21万平方千米。
二、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2月2日。
三、公示地点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公告公示”栏;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po/a/login)。
四、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2月2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联系电话:0771-5609254;邮寄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邮编:530000)。
附件:南宁市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公示稿)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