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月20日,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市公安局党委以整治提升巡察点出问题短板为重点,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审议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确保巡察指出问题得到解决。
局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积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部署整改工作、审核整改措施。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经常开展工作督导、听取专题汇报,主动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提升。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建设全国最安全省会城市
1.抓好公安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市局党委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市公安机关各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警示教育大会等开展学习交流研讨,运用南宁公安党建网、“邕警红云”、党建活动中心等平台载体,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2.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完善健全纪律教育长效机制,强化纪律建设。
3.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一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二是推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推进毒品犯罪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南宁市正式被命名为第二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四是高效精准打击“地下六合彩”赌博类案、社会面及网络招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相关警情同比明显下降。
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宣传引导。采取“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法治课堂”“一村一警”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调解矛盾纠纷。
5.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道路路段隐患点治理,做好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隐患全覆盖排查整改工作。
6.深化改革强警。稳步推进“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改革,制定社区民警工作清单,推动基础管控平台升级改造。
7.积极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管理,现有18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部实现“一站式”办案服务。
8.强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医院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测试,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二)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创人民满意公安
1.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警示问责。
2.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常态化开展重点谈心谈话,积极落实“两张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议考核。
3.强化民辅警日常教育管理和执纪问责。严格贯彻落实警示教育,做好重要节点廉政提醒和监督检查,加大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力度。
4.积极落实便民利企措施。一是设置“一窗通办”综合服务窗口28个,均已实现户籍、交管业务通办,持续推进“上门办”“就近办”“帮代办”服务,全区首创“预约上门办”机制,提供预约上门办证服务,为群众解决办证难题。二是持续打造“南宁警方”网办平台,为需赴境外探病、奔丧、留学等处理紧急事务的申请人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5.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编写案例汇编,对照开展学习查摆整改。
6.严格资金资产管理。完善预算、经费支出管理方面的配套制度、办法,健全和完善财会制度体系。做好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完善资产管理机制。
(三)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首府公安铁军
1.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指导。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讲座,不定期检查基层党支部建设情况。
2.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举办2025年党务政工干部政治轮训暨业务培训班。二是督促局直属各党委采取“一事一议一审核”的方式,加强对基层党支部请示事项的审核把关。
3.选优配强配齐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注重选用优秀年轻干部,拓展民警成长空间。
4.强化专业人才储备培养。一是落实“名校英才”引进计划。二是抓好新警培育工作,调整优化《新入职民警育才计划》,打造复合型人才。三是抓好高层次人才培养使用。
(四)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推进复杂问题持续整改。加强陈案积案办结力度,完成自治区公安厅下达目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整治期间南宁市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强化监所管教工作和谈话教育,加强实地督导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全体民警辅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针对存在问题“对症下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长效治理,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提升质效;未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直至完成整改。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形成的长效机制立得住、落得实。
(三)锚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释放整改效能。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服务大局、护航发展的强大动能,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重点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平安南宁、法治南宁建设,为南宁建设成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贡献更大公安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1月7日至1月27日,联系电话(工作日:8:00—18:00):0771-2891050;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6号南宁市公安局513办公室;邮编:530021;电子邮箱:zzbdwglc@163.com。
中共南宁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