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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4月符合病残津贴领取资格人员的公示

2026/05/07 1.9w 阅读 412 点赞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的有关规定,经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初步审核,现在做出正式审核决定前,对16名通过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共5个工作日,自2026年57日至2026512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结束前邮寄或直接送本单位(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举报电话:12333

序号

用人单位

姓名

性别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初审结论

1

南宁桂宁运输有限公司

卢凡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2

城镇自由职业者七

覃展森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3

城镇自由职业者七

黄积范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4

城镇自由职业者九

李清平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5

城镇自由职业者九

蒙熹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6

城镇自由职业者

黄学志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7

城镇自由职业者

李峰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8

城镇自由职业者五

谭红娥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9

城镇自由职业者

卢海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10

其他类型缴费人员

唐秀方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11

城镇自由职业者五

潘志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12

广西广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黄广平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13

城镇自由职业者九

李燕凤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14

城镇自由职业者九

颜勇贵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15

在领失业待遇人员

蒙环宾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16

城镇自由职业者九

黄瑞兴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通过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