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工作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3〕1280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储备土地管护及临时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4〕1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临时利用人广西亿电运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地申请的新能源充电桩成品组装、维修、展示车间项目总平面图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振华路北面、高新二路东面。
二、地类(用途)
商服用地。
三、用地规模、强度和建设内容
该项目拟在宗地内建设四栋临时建筑,分别为充电桩成品配件仓库、充电桩售后维修车间、充电桩成品组装车间及汽车停车库。项目总建筑面积11512.35㎡,占地面积11512.35㎡。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南宁市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示栏(南宁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
(三)“新能源充电桩成品组装、维修、展示车间项目”现场。
(四)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五、意见反馈途径
规划建设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2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5816977,邮寄地址:南宁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1707室,邮编:530007)。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