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晚,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发布《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解除紧急防汛期的通告》(2026年 第2号),解除紧急防汛期。
目前,南宁市因“美莎克”台风及强降雨影响带来的洪水风险基本消除,汛情趋于平稳,抢险救灾工作正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自7月13日0时起,解除7月6日11时30分宣布的紧急防汛期。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邕宁区等受灾的有关县(市、区),要按照南宁市自然灾害救助一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加快推进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