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获悉,广西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于8月1日在南宁市、柳州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崇左市等5市启动实施。试点政策落地首周,5市业务全面开展,涵盖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工等主要便利化措施,合计金额2.7亿美元,政策红利加速释放,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
今年以来,广西扎实落实稳外贸、投融资改革一揽子政策,持续提升外汇管理便利化水平。1—6月,广西办理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便利化业务金额110.14亿美元,同比增长46.2%。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日前发布通知,明确自2026年8月1日起,在南宁、柳州、防城港、钦州、崇左等5市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这既是对目前已在广西全区推广实施的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的优化升级,也是广西依托自身区位优势、深化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政策直达快享,有序深化贸易便利化改革,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配套印发了试点实施细则,为政策落地提供制度保障;召开新政培训会,组织全辖银行和各市外汇局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系统部署试点落地工作,指导银行完善内控流程,做好试点备案工作,筑牢政策落地根基;依托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全方位宣传,制作政策解读长图并通过媒体平台广泛传播,召开“桂汇畅行”外汇便利化再提升政策宣讲会,推动高水平便利化红利精准直达实体经济。截至目前,20家试点银行将200余家优质企业纳入首批试点名单,入选企业覆盖城区与县域,涉及辖区重点产业;随着试点深入,县域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将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