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公正、规范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并为调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50号)有关规定,建立调解员库。现将吴仕连等159名2023年度新增具备调解员资格名单予以公布。调解员库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备。
附件: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库2023年度新增人员名单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