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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征求《南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行办法(代拟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通知

2026/03/19 1.8w 阅读 477 点赞


 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南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行办法(代拟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5日。社会公众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3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管理中心:

一、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po/f),在线提出意见、建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nnzfgjj@163.com。

三、寄送信函至: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楼514室,邮编:530000。

 

附件:1.南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行办法(代拟征求意见稿)

2.南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行办法(代拟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