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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关于处置公开询价一批报废固定资产的公示

2026/09/23 2.3k 阅读 284 点赞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修改印发南宁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南财资〔2024〕78号)等相关规定,经南宁市财政局批复同意,拟对一批原值136,924.00元的报废资产进行公开询价处置,现予以公示。

一、组织形式

本次询价处置须有三家(含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由出价最高的竞买人获得购买权。有意向参与询价的竞买人,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开始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

二、处置设备

本次处置资产详见附件1,资产数量、品质、完整性均以现场实地查看的现状为准。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2时前

(二)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9月29日15时至18时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8时

四、参与询价条件和所需资料

(一)询价条件

竞买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述资料验原件,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被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将相关资料交至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4号人社大厦8楼805室。

五、报价材料

竞买人应下载附件2《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报价单》,按要求填报并加盖公章;报价材料须密封后交至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4号人社大厦8楼(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05室)。

六、成交事宜

1.本次询价由出价最高的竞买人获得购买权;若成交单位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按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而影响本单位资产处置进度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资产处置工作,请谨慎报价。

七、处置要求

成交单位应及时安排报废资产撤离,并在15日内将出资的全部报废资产及拆除残留物品清理完毕;拆除、搬运装载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发生的事故,一律由成交单位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蒙恩;联系电话:0771-5620533

附件:1.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清单

      2.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报价单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26年9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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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