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自治区社会评价2019年度
年终评议意见整改的情况说明
根据《南宁市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南绩办〔2020〕7号)以及《关于做好自治区社会评价2019年度年终评议和2020年度中期评议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就列为其他意见建议的“南宁市政府能在住房和公积金方面提高办事效率,简化程序”的内容作如下情况说明。
近年来,我单位积极落实“一事通办”改革,以“互联网+公积金”为方向,加快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材料能“简”的尽量“简”,服务能“优”的尽量 “优”,办理能“快”的尽量 “快”, 进一步方便广大缴存职工,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2019年3月,我单位印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业“一事通办”改革的通知》(南金规〔2019〕2号),对管理中心各项业务进行进一步规范,精简办理要件,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一、精简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
取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所需的缴存登记(开户)申请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最近一个月工资表等要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离退休职工,其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的,销户提取时无需提供离、退休证明要件。
(2)取消出境定居提取所需的离职证明要件。
(3)死亡销户提取资金转入被继承人账户的,取消住房公积金继承权(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要件;提取资金不转入被继承人账户的,任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可办理,继承关系材料除公证书、法院文书外,也可提供结婚证、户口簿、被继承人所在单位证明。
(4)取消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所需的土地证(不动产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取消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所需的大修方案、预算书。
(6)取消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的契税完税凭证,在与税务部门实现联网查询前暂时调整为收取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7)取消异地购房房屋备案信息查档资料、契税完税凭证和银行转账凭证。
(8)除身份证外,已提供扫描存档的申请材料如无变更无需重复提供。
(9)提取人确定提取资金转入已在我单位绑定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I类银行卡的,办理提取业务时可不提供相应银行卡。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户口簿要件。
(2)取消广西区内民政登记婚姻证明要件,通过婚姻查询系统进行查实。如无法查询核实的情况下,补充提供结婚证、离婚证及法院判决书等材料。
(3)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推行贷款业务办理表单缴存人签字确认制度。
二、优化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
(1)取消异地房还贷提取面签《授权委托书》。
(2)重大疾病提取审批流程由四级审批调整为二级审批。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管理中心官网提供贷款网上预审服务。
(2)调整购买一手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时间,由原先取得购房合同备案一年内调整为取得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年内。
(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8号)要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容缺受理业务。对不影响贷款审核的非关键性材料进行容缺受理,实现先受理后补正材料的方式,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减少了群众往返的困扰。
(4)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试点工作调研,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金管〔2019〕4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公积金贷款办理效率,我单位于2019年4月开展联办试点工作,制定了《南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让群众办理贷款业务“最多跑一次”。
三、缩短办理时限
1.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承诺办结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实际工作中要求当日办结);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批由原来25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
2.提取业务当日办结。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四、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提高业务网上办理率
我单位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秉持快捷便民的信息化建设理念,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领导重视。市长多次在各种会议上强调要实现行政管理信息化。前后几位分管副市长亲自出面协调有关部门配合,解决数据信息共享等问题。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对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了精心指导、安排部署。
二是统一认识,加大投入。目前,我单位先后投入软件、硬件等费用近1800万元进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是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在工作上给予大力支持及配合。市政府先后协调市发改部门提供了阿里云计算平台、市网警部门提供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市民政部门提供接入婚姻登记数据平台,等等,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提供扎实的工作基础条件。
2.依托信息化系统,逐步实现业务网上办理,不断提高“离柜率”,努力让群众办事“网上办”、“掌上办”、“零材料”、“一次不用跑”。
目前,我单位已开通个人网厅、微信网厅。离退休销户提取、离职销户提取、公积金贷款“约定提取”、商业银行还贷提取(已开通建行、农行、交行、工行、湾行、中行、中信)、购房提取(已开通建行、农行、交行、中信、北部湾)、租房提取,已经实现在网上或手机APP自助办理,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零材料”、“一次不用跑”。2019年,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自助办理的提取业务173453笔,占全部提取业务的54.15%。
3. 充分利用信息化优势,优化贷款业务流程,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审批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开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网上预审服务。2019年,管理中心共计在网上预审贷款业务162笔。网厅贷款预审功能方便了缴存职工能在网上自助查询、计算自己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还款金额,并在预申请通过之后可以网上预约时间办理业务,实现足不出户随时随地试算贷款额度。
二是开展与房产信息中心的信息接入与查询工作。为更便捷高效的查询南宁市商品房楼盘五证信息及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管理中心与南宁市房产信息中心加深信息接入与查询,实现网上查验五证信息,有效减少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五证往返跑路的麻烦。
三是贷款申请人可以利用网上或手机APP,登录个人网厅,查询贷款业务办理进度、贷款发放情况、月还款金额等信息,促进业务审批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今后我单位将继续围绕“互联网+公积金”为主线,不断完善改进信息化建设,为群众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