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各党支部: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治正风肃纪,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发放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以及公职人员既领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为个人安排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收受和赠送各种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违规开展年终各种评比表彰、节日庆典(庆祝)活动。
管理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应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