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措施,从去年底开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跟进,陆续出台了多项加大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政策,加大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明显,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均实现大幅度的增长。2015年1-11月,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48.84亿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1.36亿元,同比增长34.71 %;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5.07亿元,同比增长19.89 %,住房公积金在维持经济稳定增长、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工作有三个方面:
一、不断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
在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方面:一是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对房屋套数的限制,提取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年放宽到2年;二是取消了还贷提取对贷款次数的限制;三是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只要是在缴存城市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租房提取;四是缴存职工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五是住房装修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六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均可以立即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方面:一是取消对贷款套数的限制,每个家庭户可以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60万元;三是实施异地贷款,8月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实行异地同城化贷款政策,12月在全国范围实行异地贷款政策;四是参加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住房的缴存职工,在没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前提下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受公积金贷款次数的限定。五是贷款利率大幅降低,今年以来已连续四次下调贷款利率,目前,5年以下(含5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是有史以来最低的。
二、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按照简政、增效的目标,一是在提取业务流程上减少缴存人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环节。二是要求业务科室对住房公积金22项提取以及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审批要件进行逐一梳理,尽量减少业务审批要件,重新修订业务实施细则后,共减少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等15项提取审批要件以及“家庭收入证明”等3项个贷业务审批要件,既减轻群众负担,减少材料审核时间,也加快档案整理进度。
三、持续挖掘潜力,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针对新政出台后业务量激增导致职工办理业务排不上号、等待时间过长的问题,管理中心积极协调,加大投入,采取了多项便民措施:一是改造了三个市区营业部,新增十个业务受理柜台,加快业务办理效率;二是与市住房局联网,职工办理租房提取无需到住房局开具无房证明,改由系统自动核查;三是改造升级业务管理系统,12月实现市区各营业部通取、通贷,并在管理中心网站实时公布各网点业务办理排号情况,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手续。四是推行住房公积金还贷约定提取业务,签约后职工每年不必前往营业网点系统就能自动办理还贷提取,既免除了职工往返负担,也减少了网点人员工作量。五是优化内部人员配置,在人力物力上向基层倾斜,充实网点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