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认识,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正常开展,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利益,2014年12月2日,青秀营业部针对部分单位不按时缴交住房公积金,不办理缓缴手续,不及时提供人员变更数据造成暂存款积压,以及开设零余额账户等较为突出的问题,召开了业务座谈会。与会的管理中心领导、青秀营业部及中心科室负责人与缴存单位的专管员,进行了一次颇有成效的沟通与交流。
座谈会上,中心法规科范文青科长,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事项纳入南宁市征信系统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出发,针对上述不合规的行为,进行了法理剖析,阐述违规行为的严重性,从而提点各缴存单位要合规操作,不要逾越法律的红线,以免给单位和个人造成不良的法律后果。
接下来的讨论环节,南宁市公交总公司的专管员交流了自己长期从事公积金缴存工作的经验,并提出了能够及时获得最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希望。青山小学也将目前由于单位财政账户分立,造成无法将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国库分出的难题,向管理中心反映了情况。北京外企提出了希望银行改进联名卡发放和核对程序的建议。其他专管员也积极发言,提出各自遇到的问题,业务科室与青秀营业部负责人逐一回答,为专管员们答疑解惑。
最后,梁快副主任发言,感谢各位专管员提出的问题和好建议,表示将协助各缴存单位解决他们目前遇到的难题,同时再次从法律的层面上,阐述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的重要性,并用一句话作结——“依法办事”,再一次对各缴存单位和专管员提出了要求。
这一次座谈会,树立了专管员的法律意识,为明年更好地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打下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