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三: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3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并组织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核算、政策咨询等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南宁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管理中心下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财务会计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法规稽核科、信息管理科、服务咨询部等十个机关科室和兴宁、江南、青秀、西乡塘、邕宁、良庆六个城区营业部及武鸣、横县、宾阳、上林、马山、隆安六个县管理部。2008年3月,管理中心接管南宁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成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简称“铁路分中心”)。铁路分中心作为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财务会计科及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百色五个管理部。管理中心对铁路分中心、营业部(管理部)实行“四统一”(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规章制度)管理。
第二部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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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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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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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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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
1933.03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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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收入 |
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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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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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
四、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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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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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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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城乡社区事务 |
1912.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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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933.03 |
本年支出合计 |
1912.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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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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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48.08 |
结转下年 |
68.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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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1981.11 |
支出总计 |
1981.11 | |
表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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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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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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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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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政府性基金单位,不属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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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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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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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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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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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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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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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7 |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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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701 |
管理费用支出 |
48.08 |
48.08 |
1933.03 |
1912.89 |
768.47 |
1144.42 |
68.22 |
6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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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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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3年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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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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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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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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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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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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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0 |
第三部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33.03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933.0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48.0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912.89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12.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管理中心正常业务开展。我中心在编制预算中所有支出在政府性基金中列支,使用的功能科目系“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2.年末结转和结余68.2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3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由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政府性基金收入,不属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91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47万元,项目支出1144.42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3年,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8.9万元,平均每辆1.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3.73万元。主要为中心业务开展所开支的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