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发文对2011年度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核结果优秀。自2005年以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第七年考核结果优秀。
2011年,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为了基层,一切为了资金安全”为服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与使用工作,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2011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31.7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1.46%;发放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11.2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5.71%;提取回拨住房公积金16.7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6.63%。管理中心为加快城市建设,优化居住环境,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促进百姓安居乐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