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工作需要,现对“法律法规数据库检索及应用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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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应用方式及 用户数 |
使用期限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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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法规数据库检索及应用服务 |
包括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法律文书、法律资讯等内容的检索及应用支持。 |
应用方式:电脑PC端应用; 用户数:2 |
1年 |
15000 元 |
二、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有能力完成项目的全部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应满足的条件
(一)服务内容
1.法律法规检索:收录内容应包含宪法及现行有效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等涵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最主要的内容并持续更新。
2.司法案例:收录应包含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等,并持续更新。
3.法律文书、法律资讯:收录司法、行政、民事等各类法律文书的参考模板及标准范本,同时涵盖丰富多元的法律资讯内容,并持续更新。
4.检索系统应适用于一般浏览器,简单便捷。
5.同一账号可2人同时操作使用。
6.使用年限:1年。
(二)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和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发生前述侵权行为,供应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三)数据更新
供应商须及时、准确地为应用系统提供数据更新服务,确保应用系统操作使用的持续性和时效性。
(四)售后服务
在使用期限内,供应商应保证系统可以正常运行使用。系统在运行中如由于特殊原因发生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的24小时内解决问题。
四、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服务系统介绍材料;
3.知识产权证书或授权书;
4.报价文件;
5.未纳入失信企业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认为其他可以提供的材料。
所有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选定办法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供应商。
(二)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319室
联系电话:0771-5705914
联系人:马子惠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