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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暂停受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2023/07/27 7.3k 阅读 332 点赞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暂停受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

贷款业务的通知

南金管〔2023〕1号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正常运转,现就暂停受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前资金运用率已超过85%,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南金管规〔2019〕5号)第三条“如管理中心资金运用率超过85%,出现贷款资金不足的情况时,暂时停止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规定,自2023年7月28日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2023年7月28日前受理的商转公贷款业务,符合放款条件的,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继续发放贷款。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 
   



关于暂停受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常见问答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