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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03/22 1.9w 阅读 74 点赞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南宁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南宁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住房公积金治理体系,为南宁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推广和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法治讲座等,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2022年9月,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培训活动,特别邀请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彭振同志,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实践》为题开展专题讲座,对进一步加深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认识,更好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2022年12月,组织开展了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通过鲜活的案例进行教育,举一反三,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进行行政决策、业务办理以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健全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公积金部门作用

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全面实施“管办分离、业务下沉”管理模式,明确业务主管科室和服务网点之间职责关系,业务主管科室负责业务政策的制定和指导工作,对各服务网点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管,各服务网点负责业务的受理、审批和办理,两者互相制约,以实现服务效能和质量的提升。二是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工作机制,管理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破产企业住房公积金处置协同机制,明确了破产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债权的申报主体和程序等问题,对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与市公安局建立了打击住房公积金违法犯罪行为联动机制,2022年向市公安局移送骗提案件违法线索7件,有效发挥了法治威慑作用,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与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推行法拍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进逾期贷款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的办理工作,并建立网上协助执行住房公积金机制,推动住房公积金诉讼执行工作深入发展。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推进不见面办,不断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自助办理渠道,把更多的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办”“指尖办”;推进集成通办,实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通缴通取”“跨省通办”;推进速办即办,大力实施“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四减改革;推进帮办代办,提供“一对一”贴心帮办代办服务,同时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现场办公等各种“保姆式”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跑腿次数。二是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为我市预售商品房提供阶段性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平均放款时间由6个月缩短至15个工作日,2022年共发放第三方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4.59亿元。三是实施住房公积金还贷在线提取业务,推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实现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全流程线上办理,满足缴存人“零材料”“零跑腿”的业务办理需求。四是与青秀区人民法院共同建立“公积金法拍贷”机制,广西首笔阶段性担保法拍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南宁市正式发放,标志着管理中心在广西范围内率先作出了“突破”,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缴存困难的单位降成本减负担。二是大力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支持企业稳生产、稳发展、稳就业。2022年共有146家企业办理缓缴,缓缴职工约6.92万人,缓缴金额约5.77亿元。三是以政务一体化平台为依托,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建设,提升群众办事“一事一评”参与度。四是积极推动企业“电子印章”接入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系统改造工作,新版单位网厅实现企业在线进行“电子印章”签章、验章功能。五是积极开展广西政务服务“全链通办”任务建设,提炼出“全链通办”中涉及住房公积金应用场景的业务共四项,与市民政局开展联动工作,完成了住房公积金死亡提取“全链通办”事项的技术接口接入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行业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2022年为管理中心的制度建设年,管理中心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度的规范、优化、升级和统筹工作。

加强重点业务政策制定工作。围绕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项主要业务,出台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等,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实施。2022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8件,代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起草规范性文件5件,实现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各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落地实施。

积极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继续开展政策文件的清理,做好政策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2022年对15件住房公积金政策文件宣布失效,通过清理实现政策文件的横向、纵向顺畅衔接,促进管理中心业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报送2023年立法项目建议书。为推动2012年出台的《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立法升级,提高立法的法律层级效力,向市人大法工委报送了2023年立法项目建议书,开启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推进科学规范决策。根据住房公积金工作需要,2022年重新调整了管理中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更加科学和贴合实际。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依法决策贯彻到决策全过程,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年度预算等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报送管委会审批、审议的重要事项时,均按要求在官方网站、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公开征求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实效。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把好法制审核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2022年共完成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17件,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13件,其他行政决策4件,推动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管理中心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制定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检查管理制度》《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等,编制了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及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定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监督和规范单位缴存行为。首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取32名执法检查人员,成立16个执法检查组,对200家单位的缴存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问题的50家单位责令整改,有效发挥监管职能,促进单位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

破解行政执法难点问题。为解决被执法单位失联的送达问题,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方式,实现了行政执法文书的公示。解决管辖权问题,协调区直分中心完成了第一起行政执法案件的成功移送,破解行政执法的“难点”“堵点”问题。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安排在管理中心设置考点,落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管理中心考点的考务工作,全年共有两批次47名参考人员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同时,落实2022年南宁市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和考试工作,提高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规范及时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022年,共对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类行政执法案件立案97件,申请强制执行6件,组织行政调解10件,结案15件。通过行政调解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促进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约72.7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制定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账户异常的应急预案》,防控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不断夯实资金安全的“防火墙”,保障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标准,落实服务网点的日常消毒和人员管理工作,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做好工作场所房屋设备检修,预防疫情及生产安全事件发生。

(七)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推进行政调解工作。通过对住房公积金纠纷案件当事单位及职工进行说服和疏导,组织各方建立沟通渠道,促使当事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的争议纠纷。2022年,作出行政调解10人次,经行政调解补缴住房公积金达7.1万元。

引入人民法院调解中心工作机制。对借款人逾期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引入人民法院调解中心处理机制,于2022年6月通过第三方机构贷后服务引入青秀区法院调解中心,通过失联修复、电话发函等方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达16人次。上述借款人均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及时归还或部分归还了欠款,对降低公积金贷款逾期率具有显著的效果。

做好信访事项处置工作。针对信访积案,按照信访积案攻坚化解工作要求,做好现场接访,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认真落实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未发生重大极端信访事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建立完善内部审计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等内控制度,重新修订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梳理内审稽核工作流程,推动内审稽核工作制度化、稽核操作流程化。

积极做好审计及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管理情况两个内部专项审计,完成了住建厅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专项监督检查等三项审计问题整改,通过“以改促建”,推动业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的提高。

推进审计稽核系统建设。完善风险监控手段,在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中开发审计稽核模块,将部分业务风险管控点嵌入业务系统中,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改进风险监控和稽核检查方式方法,提高风险防控效率。

(九)健全法制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住房公积金

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建设。一是开发运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系统,调整业务办理模式,由委托银行代办转为管理中心自主办理,实现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签订缴存协议、账户转移等日常业务全流程掌上办、指尖办。二是丰富住房公积金贷款线上提取办理模式,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流程,实现在线自主申请、智能审核、实时到账。三是完成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系统功能开发,为政策落实做好系统保障工作。四是完成异地转出业务系统自动审批的功能改造,异地转出业务实现自动审批,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确保业务按时办结。五是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网厅、门户网站、12329服务热线、12329短信平台、查询终端、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服务渠道进行安全保障提升和功能优化升级,为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线上服务。六是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工作,完成住房公积金共享数据接口平台切换,实现与南宁市绿色金融平台、南宁市信用数据共享平台的接口信息查询,实现与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以及市大数据、工商、房产、人社、自然资源、民政等业务联办部门的线路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数据协同,实现与各家业务合作银行的数据互通和无缝对接。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党建与法治建设紧密相连。管理中心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书记领航作用,以上率下,确立工作目标,指明发展方向,推动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形成“一盘棋”,在力量上拧成“一股绳”,以推动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管理中心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为首府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在党组书记的引领下,管理中心还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将党建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紧密相连,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住房公积金工作提质增效优势,进一步凝聚成推动首府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受经济环境影响,归集增长压力较大

2022年受经济运行下行压力的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企业效益不佳,加上企业本身人员流动性大,一些企业管理人法治观念淡薄,公积金缴存意识不到位等原因,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企业不按时不足额缴存、随意停缴、催建催缴工作存在障碍等问题,也制约着归集扩面工作进一步开展。

(二)“商转公”贷款占用资金比重较大

2022年,管理中心共发放商转公贷款39.72亿元,占比高达54.13%。随着我管理中心进一步增加委贷银行,可以预见将有更多的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若商转公贷款占比持续增高,占用过多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缴存职工的提取与购房贷款的资金需求或将受到影响。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

推动缴存扩面。以做大做强住房公积金规模为目标,继续通过宣传发动、政策带动、部门联动、执法促动等措施,努力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吸引力,挖掘缴存扩面潜力,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持续推进缴存扩面工作,不断充盈住房公积金“蓄水池”。

抓好资金使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拓宽资金使用范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障住房需求力度,增强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解决缴存人基本住房问题。

(二)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切实抓好风险防控工作

做好管理改革。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管办分离、业务下沉”管理模式落地落实落细。构建服务网点监管体系,强化对服务网点的管理,做到“监管到位、考核到位”。

强化风险防控。继续在“严”字上下功夫,做到思想再重视、措施再强化、责任再压实,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升级加力落实落细风险防控各项措施,严控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确保人员安全、资金安全。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提升服务效能。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工作实际,紧盯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推进营商环境再优化,“放管服”改革再深化,做到服务“规范标准、高效便捷”。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推进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建立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法治监督和审核,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在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实时普法,不断提升社会群众和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五)推进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提升信息化管理。优化业务系统数据分析决策能力,对归集、提取、贷款、财务等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量化指标,全面总结评价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执行效果,为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资金管理及风险防控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支撑,实现决策从“依靠经验”向“依靠数据”转变,住房公积金治理效能从“信息化”到“智能化”,直至“智慧化”的飞跃。

(六)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抓好党建工作。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和清廉机关建设,抓好力戒形式主义,推动“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落实专项工作,切实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推动队伍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正面引导、奖罚并重的原则,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落实干部交流和轮岗制度,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建功立业的活力,夯实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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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