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增加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2022/12/30 3.3k 阅读 84 点赞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渠道,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水平,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与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完成系统开发、联网测试等各项工作的对接,即日起增加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型

    (一)新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二)再交易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三)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二、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范围

(一)购买和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所在地在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邕宁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二)原商贷银行为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

(一)南宁公积金中心各城区(不含武鸣区)管理部网点;

(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揭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0号春晖花园B区一层,电话:0771-5779245,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缴存职工如选择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的,可前往南宁公积金中心各城区(不含武鸣区)管理部办理业务。

(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揭中心只受理以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委托贷款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三)南宁公积金中心武鸣区、横州市、四县管理部及铁路分中心暂不执行本通知。

(四)如需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详情,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771-12345、12329咨询,也可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等途径了解。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