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增加民生银行开展商业住房贷款
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扩大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受理范围,减轻我市商业贷款购房缴存职工的还贷压力,节约缴存职工贷款利息支出。根据《关于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南金管规〔2019〕5号)文件精神,经我管理中心研究,将进一步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以下简称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增民生银行发放商贷的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民生银行发放商贷的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由建设银行承办。
二、申请民生银行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的自住住房所在地应在南宁市六个城区(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范围内。
三、如需了解办理详情或业务一次性告知清单,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或至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城区管理部、铁路分中心南宁管理部现场咨询,也可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nanning.gov.cn/)、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等途径了解。
四、本通知自2022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图(民生银行)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