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解读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如期发布了。《南宁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概括反映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一年来的业务运行和制度执行情况,管理中心紧紧围绕“房住不炒,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定位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到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两不误,积极应对出台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全年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呈现平稳发展态势。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保持稳步增长
2020年,除了缴存职工人数略有下降外,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数、实缴单位数、全年缴存额、累计缴存总额、缴存余额等其他归集业务指标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新冠肺炎疫情给年度资金归集工作带来了一些困难,但通过积极落实阶段性缓缴政策、开展缴存业务全程线上办理等措施,有效抵抗了疫情带来的影响。
在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仍是缴存的主力军,占所有缴存职工的69.56%。这类单位的职工在新开户职工中的占比也达到了34.70%。在所有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人群占到了98.94%,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特性。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保障住房消费
2020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仍保持持续增长的趋势,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也较上年有所增加。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仍以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为主,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这三项住房消费的提取额占当年提取总额的81.4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群体占比高达97.89%,进一步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扶持中、低收入职工群体进行住房消费的特性,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职工实现住有所居美好愿望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房刚需
2020年,管理中心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贷款措施,主动推进落实相关政策,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推进商转公顺位贷款业务方面,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惠及面,为职工群众节约了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20年贷款发放量有了大幅提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率较上年有所增长。
所发放的贷款中,支持职工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房屋的占绝大多数,占比达到95.57%。同时,贷款受益职工中,也以中、低收入职工群体为高占比人群,大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为职工家庭首套购房、首次申贷,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扶持互助性,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刚性消费的作用。
四、住房公积金运作确保增值增效
2020年,管理中心通过加强资金管理,科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适时优化调整定期存款存储结构,通过建立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多渠道资金模式,确保增值收益的保值增值。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呈大幅增长态势,造成增值收益稍有减少,但下行平稳保持在合理区间。
2020年,管理中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6亿元, 占当年分配增值收益的78.93%,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44亿元,有力支持了南宁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助力建设低收入家庭安居工程,让全社会共享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
五、住房公积金执法强化法治保障
2020年,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在推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成效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积极推进单位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案件的查处,探索形成了一套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标准化流程,主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利益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严肃性。
六、住房公积金政策助力复工复产
管理中心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坚决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在困难企业申请缓缴、困难职工申请还款延期等方面,及时出台相关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措施,简化办理程序,灵活采取邮寄、电子邮件等途径,零接触、零跑动办理各项“不见面审批”业务,有效地帮扶企业和职工减轻压力,缓解困难,共渡疫情难关。
七、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行业形象
管理中心不断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继续按照“信息多跑路,群众不跑路”的思路,提升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智能化办理程度。继续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实现了与多个政务部门建立数据信息共享的机制,不断推出线上网办业务,提高业务网办率。对于线下业务,也加强了跨部门的业务一站式联办,减少职工群众跑腿次数,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更贴心更暖心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