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简化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

2018/05/16 6.2k 阅读 304 点赞

关于简化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

各缴存职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办理所需身份证明材料的通知》(桂建金管〔2018〕9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方便职工群众,简化业务办理手续,自2018年5月15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