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我管理中心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春节放假期间业务办理情况通知如下:
一、 2017年1月26日为本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因对账结算需要,无法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办理。
二、2017年1月27日(星期五)至2月2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7天,暂停办理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热线12329的人工咨询也暂停服务。
三、2017年2月3日(星期五)起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