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自治区住建厅2015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北部湾经济区住房公积金同城化贷款方案〉的通知,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都有了较大的调整,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更好地提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的业务水平,切实为缴存职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管理中心定于2015年8月20-21日在南宁西园饭店举办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21日
二、期次安排
本培训班分三期,每期一天。
第一期(8月20日):青秀营业部所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第二期(8月21日):江南、西乡塘营业部所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第三期(8月21日):良庆、邕宁、兴宁营业部所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三、参加人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主管领导和专管员(各一名)。
四、培训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15]24号)及《关于印发〈北部湾经济区住房公积金同城化贷款方案〉的通知》(桂建金管[2015]18号)。
(四)2015年度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文件。
(五)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信贷业务新政策及相关事项。
(六)住房公积金骗取骗贷的防范和处罚措施。
五、举办地点:南宁西园饭店(南宁市星光大道38号)
六、报名办法: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于8月11日前将报名表传真或送到单位所开户缴存的营业部。
七、其他:本次培训班不收取费用。
此次培训讲解的内容主要围绕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租房提取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等新政,与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使用密切相关,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按要求派员参加。
附:报名表及联系方式
2015年7月30日
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盖章):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参加期次 |
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于8月11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送到单位所开户缴存的营业部。
附:各营业部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1、青秀营业部57058435871320(传真)
2、西乡塘营业部 32249523292455(传真)
3、兴宁营业部33239153306965(传真)
4、江南营业部48535604845180(传真)
5、邕宁营业部4721247(联系及传真)
6、良庆营业部4953290495326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