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14〕15号)等有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的业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我管理中心决定举办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2014年11月11日至14日
二、期次安排
本培训班分四期,每期一天。
第一期(11月11日):青秀营业部所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第二期(11月12日):西乡塘营业部所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第三期(11月13日):江南、良庆营业部所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第四期(11月14日):邕宁、兴宁营业部所辖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三、参加人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主管领导和专管员(各一名)。
四、培训内容
(一)组织学习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14〕15号)。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信贷业务新政策及相关事项。
(三)住房公积金骗取骗贷的防范和处罚措施。
五、举办地点:南宁西园饭店(南宁市星光大道38号)
六、报名办法: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于10月28日前将报名表传真(或送到)单位所开户缴存的营业部。
七、其他:本次培训班不收取费用。
此次培训班讲解的内容与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密切相关,是缴存单位领导和专管员提高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及业务水平的一次难得学习机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按要求派员参加。
附:报名表及联系方式
2014年10月22日
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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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参加期次 |
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于10月28日前将报名表传真(或送到)单位所开户缴存的营业部。
附:各营业部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1、青秀营业部57092425871320(传真)
2、西乡塘营业部 3292422(联系及传真)
3、兴宁营业部3323915、3306965(传真)
4、江南营业部4853560、4845890(传真)
5、邕宁营业部4721247(联系及传真)
6、良庆营业部4953290(联系及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