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保领域中介机构组织欺诈骗保问题线索,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中介机构存在以下行为:
1.招揽、组织不符合条件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以挂靠方式缴纳社保费;
2.组织临近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
3.组织以虚构的劳动关系在用工所在地之外参加工伤保险等。
(二)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行为:
1.为非本单位职工参保,为参保人员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提供虚假材料;
2.组织、协助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
3.伪造、篡改死亡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三)个人存在以下行为:
1.伪造档案资料、身份证明,虚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参保、违规补缴、违规提前退休、违规领取待遇;
2.隐瞒服刑信息,违规领取养老金;
3.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
4.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骗取认定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
1.在经办服务、劳动关系确认、认定鉴定等环节内外勾结,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保、补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待遇调整等业务;
2.为帮助补缴养老保险费,违规出具法律文书等;
3.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
(五)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网上平台举报。登录广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上举报平台,填写问题线索相关信息。
1.互联网入口地址:https://www.gx12333.net/ehrss/si/enterprise/ui/#/company/reportRegistration
2.微信入口地址:https://www.gx12333.net/wechat/html/report/view/report.html
(二)电子邮箱举报。将问题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nnldjj550538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社保领域中介机构组织欺诈骗保问题线索”)。
(三)来信举报。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和资金监管科(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邮政编码:530021)。
四、注意事项
(一)反映问题线索需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具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或个人、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反映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积极配合调查核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五、监督举报奖励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的,将依规予以奖励。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