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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8/13 1.9w 阅读 289 点赞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规定及首府南宁“4+N”职业技能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部署,我局计划组织开展2025年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工作。现印发项目申报工作方案(见附件),请各单位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2025年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申报工作方案

2.2025年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工作方案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8日

附件1

2025年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申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技能人才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实施南宁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技能人才的培养作用,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带动技能人才提升技能,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为重点产业、企业发展和技术革新提供高水平技能人才支撑,服务南宁市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对象

以培训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等。

三、建设期限

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期为2年(2026-2027年)。

四、申报条件

(一)规范管理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二)培训能力

1.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2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2.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2-4个职业(工种)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重点支持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职业(工种)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3.积极面向企业(包括企业内部)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三)师资队伍

所有符合申报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要求的稳定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不低于1:3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25%以上。

(四)项目合作

申报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至少与2家及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院校)合作,共同研究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学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和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五、项目名额

2025年建设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

六、资金使用

财政分别给予每个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次性补助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所申报的职业(工种)建设所需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差旅费、劳务费等与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无关的其他支出。

项目资金严格实行项目管理,落实本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时制定的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要单独建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1)、《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2)、《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3),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实地考察。市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组赴现场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与现场条件、设备设施进行核对。

(三)评审。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对培训基地项目单位的综合情况和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提出拟确定单位。

(四)公示。将拟确定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公布。对公示无异议名单,发文公布,确定为建设项目单位。

八、项目产出

(一)构建完备的培训体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一年后,围绕南宁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2个以上职业(工种),并在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二)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通过实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提升培训能力,增强规模化、系统化、个性化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一年后,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进一步提升,每年为南宁市产业发展培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00人。

(三)总结技能人才培养规律。通过实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总结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基本规律和科学方法,提炼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为培训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系统化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科学依据。

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应明确项目产出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主动接受市人社部门的指导,责任人每年定期统计和报送工作成果数据、工作总结(附图片、视频等亮点素材)和下期工作计划。

九、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需提交下列4种申报材料:(1)《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提供Word、盖章PDF版和纸质版;(2)《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供Word、盖章PDF版和纸质版;(3)《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提供Word版;(4)申报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基本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盖骑缝章后提供PDF版和纸质版。

2.申报材料电子模板(附件)可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自行下载。

3.各申报单位请将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放入一个文件夹,制成压缩包后,命名为“单位名称—申报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发送至邮箱gjn5557668@163.com。

(二)时间要求

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送达和发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规范填写,曾获批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职业(工种),不得重复申报。

2.2022、2023年曾获批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且未完成项目验收的建设单位,不得申报2025年度项目。

(四)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请报送至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庞静、黄绍博

联系电话:0771-5557668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40号江南大厦14楼1405办公室

电子邮箱:gjn5557668@163.com

附件:1-1.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1-2.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1-3.南宁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2

2025年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

申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技能人才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实施南宁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为南宁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申报对象

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重点向企业倾斜。

三、建设期限

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期为2年(2026-2027年)。

四、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高技能人才楷模称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南宁市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条件。企业应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较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或职业培训机构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条件。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或职业培训机构应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重点支持领域。重点支持围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职业(工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五、项目名额

2025年建设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6个。

六、资金使用

财政分别给予每个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补助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行业、企业、院校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应为工作室提供办公场所、实训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安排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以及日常工作经费等资金。不得用于基建、差旅等费用支出。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资金要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健全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1)、《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2),提交佐证材料。

(二)实地考察。市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组赴现场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与现场条件、设备设施进行核对。

(三)评审。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拟确定名单。

(四)公示。对拟确定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公布。对公示无异议名单,发文公布,确定建设项目名单。

八、项目产出

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规范运作;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8名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单位和领办人应共同承担项目产出责任,主动接受市人社部门的指导,领办人每年定期统计和报送工作成果数据、工作总结(附图片、视频等亮点素材)和下期工作计划。

九、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需提供下列3种申报材料:(1)《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提供Word、盖章PDF和纸质版;(2)《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提供Word版;(3)佐证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内容: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复印件等,盖骑缝章后提供PDF版和纸质版。

2.申报材料电子模板(附件)可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自行下载。

3.各申报单位请将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放入一个文件夹,制成压缩包后,命名为“单位名称—申报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发送至邮箱gjn5557668@163.com。

(二)时间要求。

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送达和发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申报的职业(工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规范填写。

(四)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请报送至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庞静、黄绍博

联系电话:0771-5557668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40号江南大厦14楼1405办公室

电子邮箱:gjn5557668@163.com

附件:2-1.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2.南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情况汇总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