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梧州岑溪市是全国最主要的花岗岩生产基地之一,31座矿山中有20座未严格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阶梯型开采,对矿山“开膛破肚”不分层垂直剥离,造成山体严重受损,生态破坏严重、复垦难度极大。现场抽查9座现有矿山,只有1座设置了规范弃土弃石场,矿区开采产生的废土废石积存总量达1亿多吨,大多沿山体、沟谷等区域随意排放,造成矿区外大面积生态破坏。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不实,抽查发现,岑溪市糯垌大福花岗岩矿绿化率不足20%,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在矿山下游形成牛奶塘;岑溪市三堡红大石材有限公司三堡天井冲花岗岩矿废土废渣直接倾倒山谷。闭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推进不力,全市11座闭坑矿山无一开展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二、责任单位
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自治区整改方案措施:
严格实施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审查,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完善绿色矿山创建及考评验收制度,提高创建质量。优化绿色矿山考核评分细则,提高矿区绿化率等核心指标考核权重,严格创建标准和监管要求,确保绿色矿山创建质量。
南宁市整改落实情况:
经对照梳理,南宁市花岗岩矿山数量较少,基本能够按开发利用方案要求进行阶梯式开采。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提高绿色矿山创建覆盖率。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宣传绿色矿山理念,调整工作部署,全面提速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步伐;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计划及要求,目前全市7座花岗岩矿山中,3座已关闭注销,生产设备已经拆除,生产区及开采面已复垦复绿;1座已建成自治区级绿色矿山;3座处在基建期,后续按照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四、验收情况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的通知》(桂环督办函〔2022〕3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部分内容的通知》(桂环督办函〔2022〕10号),该问题南宁市牵头整改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整改情况自查及现场核查,认为已落实整改措施,实现整改目标。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验收申请及日常检查情况组织开展初步验收核查,形成初步验收报告,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定,同意该问题通过初步验收。整改责任单位南宁市委、市政府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验收销号申请,即《中共南宁市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七)进行验收销号的请示》(南请〔2022〕14号)。2026年1月15日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审议,并报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通过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5354906。
政策公告公示
南宁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七)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6/02/04 1.6w 阅读 36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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