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办〔2013〕94号)的工作流程,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于近期受理了2家机构的申请、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并对通过专家评审会的申请机构,完成了尽职调查等程序。按照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的要求,现将通过专家评审会的申报机构及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9日。
一、拟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申请人:广西北部湾创新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拟设立基金名称:南宁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广西北部湾创新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的拟合作项目和申请人相关资质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南宁金融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 李可萃 0771-5837252
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
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