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办〔2013〕94号),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理了4家机构的申请,并对申请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专家评审。按照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的指示,现将前3家申报机构及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21日。
一、拟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1.申请人: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设立基金名称:广西青蓝地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设立);基金管理人:广西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申请人:南宁厚润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基金名称:广西北部湾厚润德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基金管理人:南宁厚润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申请人:桑珠孜区安芙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设立基金名称:南宁安芙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基金管理人:桑珠孜区安芙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的拟合作项目和申请人相关资质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 冯翰林 0771-2189261
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
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