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组织参加活动车辆的进退场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决定于“中国杯”各比赛日赛事举行期间对广西体育中心及周边道路采取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2017年1月10日17:00至24:00,1月11日16:30至23:30,1月14日、1月15日12:30至20:30,除公交车、持“中国杯”赛事车证车辆、参加2017年自治区政协会议政协委员车辆和自治区政协、自治区“两会”工作人员车辆外,禁止机动车辆驶入体强路(五象大道至凯旋路)西侧的主道和辅道,歌海路上由西往东行驶的机动车禁止左转弯进入体强路,禁止货车、营运客车通行体强路。
二、2017年1月10日17:00至24:00,1月11日16:30至23:30,1月14日、1月15日12:30至20:30,禁止机动车(除公交车外)在五象大道(五象—平乐立交桥至那黄大道段)、体强路、歌海路及那黄大道主、辅道停泊。禁止机动车在五象大道(体强路至那黄大道段)主、辅道临时停车上、下客。
三、2017年1月10日17:30至20:00、22:00至24:00,1月11日17:00至19:30、21:30至23:30,1月14日、1月15日13:00至15:30、17:30至20:30等“中国杯”赛事进退场高峰时段,禁止货车、营运客车(除公交车外)在平乐大道(五象—平乐立交桥以北)、五象大道(五象—平乐立交桥至那黄大道段)、歌海路、那黄大道通行和停泊。需要途经上述路段和桥梁的车辆,请绕行绕城高速公路或玉洞大道、龙堤路等周边道路。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