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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召开南宁轨道交通客运票价听证会的公告

2015/11/06 1.5w 阅读 513 点赞

南价公告〔20157

  南宁市物价局和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定于20151120日召开南宁轨道交通客运票价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51120日上午900—12:00 

  二、听证会地点 

  南宁跨世纪大酒店五楼多功能厅(地址:民族大道111号) 

  、听证方案要点 

  (一)定价原则 

  一是公益优先原则;二是合理比价原则;三是兼顾财力原则;四是地区衔接原则;五是递远递减原则;六是统筹线网原则。 

  (二)听证方案 

  方案一:起步价元可乘公里,超过起步里程6公里后采取“递远递减,里程分段累进计价”的原则;6-12公里(含12公里)范围内加收元,12-18公里(含18公里)范围内加收元,18-26公里(含26公里)范围内加收元, 26-34公里(含34公里)范围内加收元;34公里以上每10公里为一个里程计价段加收1元。 

  方案二:起步价元可乘公里,超过起步里程6公里后采取“递远递减,里程分段累进计价”的原则;6-11 公里(含11公里)范围内加收元,11-16公里(含16公里)范围内加收元,16-23公里(含23公里)范围内加收元,23-30 公里(含30公里)范围内加收元;30公里以上每9公里为一个里程计价段加收1元。 

  四、听证会听证人和参加人名单 

  (一)听证人 

  赵略敬 南宁市物价局副局长 

    杨裕娟 南宁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科长 

  李东平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副科长 

    (二)主持人 

    赵略敬 南宁市物价局副局长 

    (三)参加人(共25名),具体名单如下: 

    1、消费者(11名): 

  雷震、王日明、唐绍华(女)、陈慧英(女)、赵刘芬(女)、黄娟(女)、张志红、谭毅、王宁(女)、梁润兰(女)、黄桂云 

    2、经营者(2名):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瞿柏晖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黎明(女) 

    3、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 

    南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马升典 

  南宁白马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李翰星 

  南宁银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石伟才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南宁市人大代表林素娟(女) 

  南宁市政协委员卢秋霞(女) 

   5、相关领域专家学者(3名): 

    广西大学洪军(女) 

  广西财经学院王洪涛 

  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陶小兰(女) 

    6、政府部门人员(4名): 

    南宁市财政局张宁京(女) 

  南宁市国资委冯骥 

  南宁市民政局韦建武 

  南宁市教育局兰显云 

  特此公告 

  南宁市物价局 

  201511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