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公开选聘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东片区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单位的公告

2014/07/17 9.3k 阅读 495 点赞

  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是五象新区建设区域性国际商贸物流基地的支撑。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应该建设成为南宁市高端产业的集聚区、产业发展先行先试试验区。为了加快区域性国际商贸物流基地建设,五象新区管委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东片区产业发展规划课题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选择课题研究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

  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东片区产业发展规划

  二、课题委托方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三、参与选聘单位的条件

  (一)本次公开选聘课题承担单位的范围,包括区内外各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课题组负责人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具体组织申报,不面向个人。

  (二)课题编制研究小组应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三年完成省级和市级(地级市)相关研究成果的数量不少于三个。

  (三)课题编制研究小组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包括课题研究大纲的制定、课题报告的起草、成果的报审等),并组织具有一定研究实力的课题编制研究小组。

  (四)课题编制研究小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应适度、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可跨单位、跨专业组成联合团队。

  四、课题研究内容要求

  本规划区域为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东片区,即平乐大道—金良路—振邦路—英岭路—庆华路—环城高速所围区域,面积约9000亩,目前该区域内没有项目入驻,范围图详见附件2。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收集相关材料,对全球、全国、广西、南宁与规划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相关产业发展的现状、趋势进行深刻把握;

  (二)深入分析五象新区在发展规划区域产业定位相关产业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

  (三)重点对规划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发展目标进行设计与谋划;

  (四)重点对规划区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进行研究;

  (五)重点提出加快规划区域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和保障措施。

  (六)研究应从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区板块/片区产业衔接、产城融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五、申报事项

  (一)有意向的研究单位可到邮箱gg4952310@163.com,密码4952310,下载《课题申请书》、规划区域示意图等相关材料。

  (二)申请单位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4年8月11日前送交五象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投资促进局,同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处注明“**单位课题申请”字样。

  (三)五象新区管委会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资质、研究水平进行审查,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等进行评估(根据研究框架的整体性以及提出的创新点),择优确定承担单位,计划于2014年8月底公布中选单位。

  六、课题进度安排

  (一)承担单位于2014年9月初,与五象新区管委会签定合作协议书。

  (二)承担单位于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研究报告(送审稿),由五象新区管委会组织征求意见及评审。

  (三)承担单位根据征求意见及评审要求,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4年12月15日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四)研究期间,五象新区管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随时通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七、研究经费

  根据课题内容和研究需要,五象新区管委会分阶段对课题研究拨付经费。

  (一)签订合作协议书后,15天内预拨一半经费。

  (二)课题研究完成后,经评审合格,30天内拨付余款;经评审不合格且修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影响上报的,不再拨付余款,并取消课题负责人今后五年在五象新区管委会的课题申请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C区三楼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经济发展和投资促进局 刘曙华

  0771-4952310(传真)/18777156766

  2636151971@qq.com

  规划建设局 陈飞

  0771-4952312/562443993@qq.com

  附件:1、课题申请书

  2、规划区域区位图

  3、规划区域示意图

  4、五象新区发展情况                           2014年7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