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D
南金函〔2025〕81号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市政协
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05.009号提案的答复
唐祯泽、彭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驻邕部队现役军人购房去库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宽限军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付购房首付时限”的建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当地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的各项管理不属于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辖范围。因此您提出的关于现役军人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建议,其政策制定权也不在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关于“适当提高军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建议
首先,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公平性和互助性的特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质是通过强制性储蓄形成互助资金池,考虑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应与职工缴存时长、缴存余额等挂钩,体现缴存住房公积金权利与义务相对等,避免因身份、职业的差异造成制度的差异性。军队住房公积金虽未纳入属地管理,但是现役军人也享有军队住房保障,既有在军队内部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也可以使用军队贴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当于已经能够享受到与地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的权益。对现役军人配偶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能会压缩挤占其他刚需家庭的贷款资金,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互助性。
其次,我市出台的针对多子女家庭和高层次人才特殊群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时,均是依据上级部门文件制定,属于落实上级政策文件。但是,目前住建部、自治区及南宁市并没有相关政策依据支持提高军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目前,对比广西周边省会城市(例如贵阳、长沙、昆明等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已经处于高位水平。对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情形还另外提高了贷款额度10万元,基本能够满足缴存人在南宁购买住房的贷款需求。对于住房贷款需求超过最高额度的缴存人,南宁公积金中心同时提供组合贷款的形式来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
综上所述,南宁公积金中心尚不具备提高军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条件。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