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南府发〔2012〕53号)、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申报推荐确认工作的通知》(桂依法行政办发〔2013〕4号)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3〕5号)的精神和要求,2013年5月—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
经有关单位申报,并经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定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兴宁区审计局等12个单位为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现将创建单位候选名单及示范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一、市级部门候选名单及示范项目
(一)市财政局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市卫生局
1.探索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新机制、新方法。
二、开发区候选名单及示范项目
(一)高新区管委会
1.创新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2.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二)经开区管委会
1.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接联动机制,增加防范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城区各部门候选名单及示范项目
(一)兴宁区审计局
依法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
(二)兴宁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
完善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的途径。
(三)青秀区新竹街道办事处
探索建立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机制,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四)青秀区司法局
探索政务公开的范围、途径、方式、方法和程序。
(五)邕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创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推行“柔性”执法方式。
(六)良庆区环境保护局
创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良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创新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八)西乡塘区金陵镇政府
探索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新思路。
对以上候选单位名单及示范项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3年6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苏嫦 黄莉莉
联系电话(传真):0771—5531720
电子邮箱:nn5531720@126.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楼13楼11315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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