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4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谭巧矛等11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园林建设,打造美丽南宁的议案》(第10号)的调查报告和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生态园林长远规划和分阶段实施方案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全力推进“中国绿城”提升工程的建设进度;加快推进“中国水城”建设及邕江综合整治开发利用工作;积极探索政府财政投资、市场融资的综合开发模式,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创新园林绿化管养模式,稳步推进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园林绿化科研机构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健全法规、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市民生态园林意识。市人民政府要将本决定的执行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代表议案的决定
2013/05/24 5.7k 阅读 362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