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四好”建设的要求,引导加快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圈,推动我市住宅小区朝着高品质“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的方向进阶,实现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实质性转变,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因地制宜组织编制了《南宁市好小区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好小区导则》)《南宁市好社区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好社区导则》),于2025年9月17日正式颁布实施。
《好小区导则》结合我市小区实际需求,强调了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建设面积、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要求,提出了小区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定期检查并系统诊断分析、更新改造的要求;结合南宁气候条件,提出小区50%以上活动场地面积宜满足冬至日2h的日照,宜设置风雨连廊等要求,并增加低碳环境条款,引入小区智慧管理等内容。
《好社区导则》提出了公交微枢纽场站的规划建设、社区文创活动、夜市活动、老友议事会等切合本土特色的相关规范要求,着力打造南宁城市特色。
两个导则的颁布实施,从小区、社区建设方面提出了导向性技术要求,对于推动南宁市城市高质量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也弥补了广西在“四好”技术指导文件方面的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