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有关工作要求,南宁市住建局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补贴申请审核工作。11月20日,自治区两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下拨南宁市财政,涉及住建领域的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资金共12345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345万元,第二批资金12000万元)。截至11月26日,全市共申报装修补贴4396户,已审核1604户,初审通过272户,完成实地核验100户,公示16户。11月25日,青秀区已成功发放了第一笔补贴资金。下一步,南宁市住建局将积极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加快审核进度、公示进度,尽早将补贴发放落实到位。
本次补贴的申请范围为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三类住宅,基本流程包括申请、初审、实地核验、公示、放款五个步骤,购置时间在2024年7月25日(含)—12月31日的饰面砖、定制柜、洁具等13类家装物品和材料,按照消费者所购买材料和物品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业主可凭发票、付款凭证、明细等材料自行登录云闪付APP进行补贴申报。具体申报政策和各县(市、区)咨询电话可通过南宁市住建局官网、公众号等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