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南宁勘察设计信用管理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施行以来,对规范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秩序、完善我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2025年3月1日《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内容涵盖了《南宁勘察设计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废止《南宁勘察设计信用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如对本方案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单位,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电子邮件发送至:kxjskemail@126.com。信函请邮寄或直接送至: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科,电话:0771-5521567,邮政编码:530028。
二、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在线提出意见、建议,具体地址如下:
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po/f/view-7-f1c72092207545d5a13c6a40c62f3d0b.html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废止《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说明
2. 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黄珺雯 联系电话:5521567)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