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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综合管理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意见的函——南住建函〔2025〕2379号

2025/10/22 1.6w 阅读 255 点赞

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南宁勘察设计信用管理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施行以来,对规范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秩序、完善我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2025年3月1日《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内容涵盖了《南宁勘察设计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废止《南宁勘察设计信用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如对本方案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单位,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电子邮件发送至:kxjskemail@126.com。信函请邮寄或直接送至: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科,电话:0771-5521567,邮政编码:530028。

二、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在线提出意见、建议,具体地址如下:

http://gkzqyjpt.sf.nanning.gov.cn/po/f/view-7-f1c72092207545d5a13c6a40c62f3d0b.html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废止《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说明

      2. 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黄珺雯  联系电话:5521567)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