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28日至6月30日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7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关于住房建设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党组书记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抓好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推进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问题导向,力求整改实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剖析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多次召开党组会、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逐一销号。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实行周调度制度,建立整改台账,每周汇总更新整改进展情况,切实做到整改一项巩固一项。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助推首府高质量发展
1.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加大对较活跃在售楼盘现场的销售公示行为和预售资金专用POS机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购房款的监管。二是扎实推进“保交楼”“保交房”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压实城区、企业、金融机构等相关各方责任,多举措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与出清。三是协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强投资入统和项目建设,8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稳步推进。
2.统筹推进城建工作。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修编,完善协调机制、督办机制,促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等项目建设提速。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增强防涝能力。
3.推动“住有所居”向“宜居安居”转变。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推动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审核把关与日常管理。二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强化沟通协调,压实城区主体责任,推进水、电等改造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改造竣工验收率。三是构建物业管理新格局。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高业主自治组织(业委会、物管会)等覆盖率,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
(二)提高防范风险意识,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1.抓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制度,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诉求。
2.筑牢安全发展底线。一是落实自建房安全整治责任。深入排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加强自建房安全督导检查与指导服务。二是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风险隐患。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突出行风问题整治
1.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出台《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及“一岗双责”责任实施办法》,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组织“一把手”监督,出台局系统“一把手”与领导班子监督方案,常态化加强日常监督、提醒谈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加强住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一是严格复核“保交楼”资金。指导督促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复核整改,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履行房屋和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监管职责。加强部门间联动监管,严格招标文件审查备案,推动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加强工程结算审核把关。完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履行好出资人及出资人主管部门职责,多方论证、审慎研究国有资产处置问题。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建设铁军
1.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主动谋划,靠前指挥,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对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工作的指导督促。
2.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一是抓好换届选举工作。提醒各党组织及时按照要求开展换届选举。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抓实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实,加强专项检查和指导。三是规范党费专户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坚持专户专人管理。
3.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发现、培养选拔和管理优秀党员干部,选优配齐配强干部队伍、人才队伍。二是规范干部选任程序。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严格选任要求,推动选任程序规范。三是严格执行抽借调程序。规范借调人员日常管理。四是扎实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抓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任前审核,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材料。
(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整改
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
(一)深化理论学习,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住房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于住建系统工作始终,确保整改力度不减退、尺度不松懈、标准不降低。
(二)坚持实干担当,推动工作发展。将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动力,扎实推进住建领域经济建设、风险防控、民生保障、公共事业管理等各项工作,助推首府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管党治党,压实党建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住建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基层党建“五基三化”行动。严格干部选任、借调程序,夯实干部队伍建设根基。
(四)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对于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类似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建立常态化机制,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成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24日,联系电话(工作日8:00—18:00):0771—5521548;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17楼1707室;邮政编码:530028;电子邮箱:nnszjjdw@163.com。
中共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