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市应急物业服务人备选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建立南宁市应急物业服务人备选库的通知》(南住建〔2024〕663号)等规定,现按要求公布我市2025年应急物业服务人备选库名录,具体如下:
一、南宁市2025年应急物业服务人备选库名录
本名录共计67家物业服务人,详见附件。
二、生效日期
本名录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启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一次公示,发现应急物业服务人严重违法违规及不履职行为时,及时从备选库中清除并重新公示名录。
(此前已公布的南宁市第二批、第三批应急物业服务人备选库已合并入本名录)
附件:南宁市2025年应急物业服务人备选库名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