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4〕327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4〕37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4年10月-11月在市建成区范围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检查按照《南宁市商事制度改革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南市商制联席办〔2024〕5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4〕327号)等文件要求,以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抽取检查组成员,同时从40家在南宁市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企业中按计划抽取60%,抽查总量为24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根据系统随机结果,发布并开展检查工作任务。
监督检查过程采取了专家组抽取鉴定报告评审质量和监管部门现场行政检查的方式,核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材料;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相关从业人员资格;必要的专业设备设施;鉴定文书、档案等五个方面内容。重点抽查鉴定报告和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抽查鉴定报告方面。部分鉴定机构被抽查的鉴定报告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抗震结论不明确、现场检测内容不全、结构体系判断错误、验算参数选用错误、结构模型与平面图及验算图不一致、未见抗力与作用效应比验算结果图、构件尺寸数据存在偏差、缺少抽检数量统计表以及抽样依据、忘记加盖设计章等。被检鉴定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已在现场行政检查时反馈给相关鉴定机构,并要求进行核实和限期整改。
(二)存在1家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结论存疑,已让相关企业书面反馈整改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本次受检发现问题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严格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8号)和《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的要求进行整改,特别是对抽检核查鉴定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二)我局将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于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及时、不彻底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将通报批评。
附件: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检查问题情况一览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