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综合管理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排水户污水排放“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4〕504号

2024/09/26 9.9k 阅读 351 点赞

各有关单位: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排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18〕8号)、《南宁市商事制度改革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排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我局决定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2024年排水户污水排放“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期间在市辖区范围内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排水户中,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40户(详见附件)进行双随机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排水户是否按要求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二)重点检查排水户雨污水排放口设置情况,核实排水户雨、污水排放口平面位置、高程、管径、埋深及排水性质等,是否符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要求。

(三)重点检查排水户是否按要求建设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检查设施运行情况。

(四)重点检查排水户排放污水水质情况,检查处理后的污水是否达到相应排放标准。

三、时间安排

(一)2024年9月30日前市住建局随机抽取40户排水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排水户下发检查通知。

(二)2024年10月31日前市住建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抽取的排水户进行检查。

(三)2024年11月30日前市住建局对排水户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2025年3月31日前市住建局完成排水户整改情况的复核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二)请被检排水户积极配合工作,认真做好问题的整改。

(三)检查中如发现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我局将向市综合执法部门移交相关线索。



附件:排水户双随机检查名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晓平 联系电话:5575426、1867717939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