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水中心,有关企业:
根据《南宁市商事制度改革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南市商制联席办〔2024〕5号)和《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4〕15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供水供气企业规范经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南宁市供水供气行业健康发展,决定在南宁市辖区范围内开展2024年城市供水供气“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检查范围:南宁市辖区范围内从事供水供气业务的企业。
(二)检查对象: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既定比例要求随机抽取南宁市供气企业共2家、供水企业共1家。
二、检查内容
(一)对城市燃气安全、质量的行政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和落实情况;(2)燃气设施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3)燃气企业执行国家规范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4)燃气企业应急抢险预案的制订和抢险设备的配备情况;(5)燃气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6)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7)气源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二)对获得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的行政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检查燃气、供水企业是否擅自停业、歇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
(三)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设施维护的行政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检查城市供水企业(1)供水水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2)是否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及时抢修;(3)对供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查阅、复制相关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等文件和资料。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方式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由市住建局、市地水中心和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安排由检查组自行确定。
四、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成员从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检查结果公示
依据《南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规定,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抽查任务完成检查后20 个工作日内,由检查组成员将检查结果录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相关网站平台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各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至检查组。
(二)请市地水中心做好统筹工作,组织专家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和保管,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有关电子材料报送至我局。
附件:2024年城市供水供气“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