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发动辖区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普法作品制作活动,并于2024年6月3日前按要求将普法作品和《应急管理普法作品选送表》(附件2)、《选送作品汇总表》(附件3)报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附件2、3需同时报送Word版和PDF盖章版)。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