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级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自治区、南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24〕4号),结合南宁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专项治理深化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