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开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设计的通知》(桂建发〔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设计的通知(桂建发〔2023〕7号)
南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银永宁,联系电话:0771-28393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