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定点单位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标质量,现决定采用比选的方式面向社会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定点单位采购;
(二)项目规模:600万元;
(三)招标范围: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定点单位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南宁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五)已按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注册地所属中国政府采购网分网或广西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
(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一)机构概况简介;
(二)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价函及报价表;
(四)诚信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
(五)拟投入人员情况表,并附相关主要成员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资料(格式详见附件2);
(六)2020年以来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书;
(八)注册地所属中国政府采购网分网进行名录登记的截图或广西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名单的网页截图;
(九)其他声明及文件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四、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一)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定点单位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编写招标文件;
(三)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手续;
(四)办理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评标的手续;
(五)编写招标公告,并在规定媒体上发布;
(六)印制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
(七)办理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或修改等具体工作;
(八)组织开标会、评标会,按规定完成开标记录、投标文件资料收集、抽取评标专家、协助评标专家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
(九)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投标文件等招标成果资料;
(十)办理中标公示有关工作;
(十一)办理评标结果备案手续;
(十二)发送中标(结果)通知书;
(十三)整理招标投标的有关材料报送招标人及按规定需要报送的单位、部门;招标过程全部材料按档案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项目业主;
(十四)向委托人提供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招标程序等专业咨询服务;
(十五)配合完成公开招标投标过程中其他相关工作。
五、代理机构比选办法
(一)资格审查。由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定点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小组对参选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二)比选评分细则。总分为100分,具体分值占比如下:
1.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5分)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得3分,不足的不得分;
(2)在南宁市有固定办公室地址的得2分。
2.报价文件(15分)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桂价费〔2011〕55号文规定计取。本比选采取低价优先法,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服务方案(25分)
评审小组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评审。
一档(10分),基本能够理解本项目的特点,对项目需求理解较粗浅,项目人员配置、项目保密措施、项目实施周期等具体项目服务方案描述较简单。提供的服务方案基本可行;实施计划安排相对一般。
二档(20分),较准确理解本项目的特点,能够把握本项目的重点和要点;提供的服务方案较完整可行,实施计划安排较详细,有组织方案、进度安排等方面的描述,安排总体相对较好。
三档(25分),准确理解本项目的特点,较好地把握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和要点,且务方案全面、准确、科学合理,实施计划安排详细,组织方案、进度安排等方面合理,可行性强。
4.人员配置(15分)
最低人员配置:拟投入的人员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不少于3人,满足最低人员配置的得5分;
每增加1名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加2分,此项满分10分。
5.服务承诺(15分)
6.业绩经验(25分)
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代理合同复印件。
(1)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完成过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不限类型)得4分,每增加一个政府服务类项目得2分,此项满分16分;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完成过工程检测项目招标代理的得3分,每增加一个得1分,如果投标人代理的为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工程检测服务类项目,则每增加一个得2分,此项满分9分。
(三)确定中标机构。招标人将通过综合比选后,优选1家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委托其开展相应的招标代理工作。
六、凡有意参加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定点单位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请于2023年6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南宁市青秀区金花路3号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建管大厦)二楼211室。
联系人:冯秋露,联系电话:5590952 。
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