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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